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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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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委托”纠纷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7-07-31 11:02)     点击:224
  去年12月,家住市北区的张先生委托了一家装饰公司对他的新房进行装修。今年3月,房屋装修完毕,他发现铺设的大理石存在空鼓现象,于是要求施工队给予修复。可施工队提出装饰公司一直拖欠他们的工费,所以不打算帮张先生维修。张先生很不理解明明是与装饰公司签定了正规的装修合同,为何现在也成了“皮球”,夹在装饰公司和施工队之间被踢来踢去。追根究底,这都是“转委托”惹的祸!
  可是“转委托”并不等于“上当受骗”,如果装饰公司和施工队合作愉快,责权分明,客户就不会受什么损失的。可一旦双方协调不好,消费者就有可能掉进装饰公司与施工队“转委托”的空档里。尽管张先生、装修公司、施工队最终达成了和解,但仍显露出了“转委托”的一些弊端。
  分析
  据了解,装饰公司直接把承接的家装业务转委托给施工队进行施工,被称为“转包”。元洲装饰公司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现在“转包”也大体分为两种,一是装饰公司将承接的工程全权委托给施工队,只抽取一定比例的佣金,其他的事一律由施工队负责;二是有的装饰公司只负责设计和监理,以及材料的采购和完工后的维修服务,施工队只负责按要求施工即可。
  现在他们公司也有两支外地的施工队,公司对施工队是直接监管和控制的,有非常明确的责权关系,也有完备的工程检测和验收体系,售后保修变得相对简单。但有些装修公司由于管理缺位或不到位,容易产生质量、工期等纠纷。根据青岛市市装饰行业协会的有关规定,装修公司应是家装的第一责任人,若装修质量有问题或未能完工,业主均有权要求装修公司承担责任,而不是找施工队。
  提醒
  为防止出现“转委托”后扯皮问题的发生,装饰公司在将施工转委托前,双方应签署有关责任权属的合同,该合同不能影响到业主的利益,同时施工队需要缴纳一定的质保金。由于消费者是和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的,所以一旦发生纠纷,无论装修公司还是施工队之间是怎么约定的,或双方发生什么纠纷,都不影响业主向装修公司要求维修、赔偿的权利。

  因此,消费者在委托装修公司进行装修时,一定要在合同里写明万一发生纠纷,都该由装饰公司来承担责任。这样说来,选择一家正规的、有市场信誉的装饰公司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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