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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北京大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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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之法律简析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7-06-11 12:14)     点击:539

股灾过后,代人炒股、炒期货类似理财纠纷案将会爆发。刘律师将该类合同主要问题简要总结如本文,期待雁过留声,有所开示。


一、委托理财合同的定义

(2013)浦民二(商)初字第S652号民事判决书中,主审法官将委托理财合同定义为:委托人将其资金、证券等资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将该资产投资于证券、期货等交易市场或通过其他金融形势进行管理,所得收益由双方按约定进行分配或由受托人收取代理费的经济活动。人民法院报刊登的《关于审理证券、期货、国债市场中委托理财案件的若干法律问题》文章中对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判断标准“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开设资金账户和股票账户,委托受托人从事投资管理的;或者委托人直接将资金交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或实际上借用他人名义从事投资管理的,应认定双方成立委托理财合同。”

坊间本无区分民间委托理财及金融委托理财的必要。依据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规定: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区分为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通常证券公司、银行、基金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获得金融牌照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为金融委托理财,其余未取得牌照或备案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为民间委托理财。本文也延续这一案件归类的思路择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作为研究的标的。

二、关涉的法律关系

因民间委托理财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具体个案中案件定性复杂多样。在实务中委托理财纠纷可能关涉的法律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纠纷、合作投资纠纷、合伙纠纷、信托合同纠纷、委托理财纠纷等。由于篇幅问题上述各种法律关系构成及认定标准及区分本文就不再展开论述。但需提醒各位股民:无论你是委托人还是受托人,签订一份符合内心真实意愿的合同很重要;一份真实意思表达的合同将是某种特定法律关系及性质构成的最好证据和说明文件。

三、合同效力裁判指引

该类合同的法律效力目前呈现出百家争鸣的局面。刘律师仔细研读上海市与北京市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7月21日民间委托理财案件的判决(其中北京市地区法院18篇、上海市地区法院19篇)发现二者在合同效力裁判上存在差异并简要总结如下:

北京市地区法院对民间委托理财合同法律效力裁判标准:受托人为自然人一般为有效;受托人为一般法人无效。上海市地区法院对该类合同法律效力裁判标准:受托人为自然人为有效;受托人为一般法人亦有效。如理财合同中存在保底条款,两地法院均判决无效。

法院对合同无效主要阐述的理由为:

判决受托人为一般法人无效的理由:“我国《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亦明确规定,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从事各种形式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不得代理投资人从事证券、期货买卖,不得向投资人承诺证券、期货投资收益,不得与投资人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分担投资损失。因合同内容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故双方签订的《管理合同》应属无效。”摘自(2014)朝民(商)初字第30613号。

判决带有保底条款受托人为自然人无效理由:但因涉案的两份委托理财《协议》均约定了上述保底条款,该保底条款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由于保底条款系委托理财合同的目的条款及核心条款,不能成为相对独立的合同无效部分,故保底条款的无效必然导致委托理财合同整体无效,涉案《协议》同样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摘录自(2012)沪一中民六(商)终字第97号。

四、无效的后果

通过对37份民间委托理财合同判决书内容的分析结果:合同有效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无效的后果一般为如下一种或几种:1、炒股或炒期货炒赔了,受托人需赔偿委托人的本金损失;2、受托人需归还委托人已支付的管理费或盈利收益;3,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委托人本金金额的利息损失。如抛开诚信原则,在法律上本次股灾中受到损失的股民除长期持有依靠回涨找回割肉成本外,还可动动心思去受托人处挖挖肉。

五、合同无效风险防范

目前法院的判决也越来越倾向民间委托理财合同为有效合同(但不排除个案及个别法官对委托理财性质的认识偏差),委托人与受托人可依据合同的约定保持稳定的法律关系及可预见确定的法律后果。为杜绝好心办坏事,安心代人理财,刘律师支招如下:

1、关注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签署的主体。受托人最好为自然人个人名义签署。

2、受托人如为一般法人包括但不限限于冠名为某投资管理公司、某资产管理公司、某投资咨询公司等,可采取私募基金的形式从事委托理财业务。实际上这类公司如向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在法律上就取得了从事委托理财的资质。换句话说,委托理财业务已成为大众老百姓可染指、没有门槛的业务,而并非仅为高富帅及高大上可从事的业务。

3、弄明白签署或拟签订合同的法律性质,并在合同条款及内容下功夫将合同性质表述清楚。借款就是借款,信托就是信托,合作投资就是合作投资,不要留下不确定及多种解释的余地。

4、坚决不签订保底条款或保障条款或者在合同中存在相关内容可推导出或被理解为保本的含义。炒股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承诺保本固定收益的行为要么是骗子,要么是傻子,但合同一律无效。

5、约定好争议纠纷的管辖。同一片天,但法律适用及法律判断标准不同,例如,上海市的地区法院与北京市地区法院对一般法人从事民间委托理财业务的合同法律效力就存在差别。因此,在合同签署时尽量选择对己方有利的法院管辖。同时,可考虑选择商事仲裁管辖。商事仲裁领域更加关注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合同缔约自由的原则,故其针对一般法人签署委托理财合同裁决有效的盖然性远大于某些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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