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俞强
俞强律师
上海 浦东新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俞强律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北京大学法律硕士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002188股票索赔之巴士股民维权法律指引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20-02-28 02:44)     点击:478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内容如下:“因你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公司2017年年报大幅亏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前公司预计盈利1.6-2.1亿元,业绩变脸的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巴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的业绩预估前后存在较大差异,造成商誉大幅减值。依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最终证监会以虚假陈述为由对ST巴士予以处罚, 因*ST巴士虚假陈述行为而受损的投资者均可向ST巴士索赔

 

2020年2月25日,巴士在线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经证监会调查认定,巴士在线公司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在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对其部分经营业务确认收入,累计虚增2017年1月至9月营业收入43,936,446.57元。巴士科技纳入巴士股份合并报表范围后,导致巴士股份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据此,证监会拟对巴士在线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醒*ST巴士002188)股民,如巴士股民在2017年4月29日至2018年4月26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4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可参与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团队的集体索赔代理。请*ST巴士002188)股民准备好以下材料:

一、历史交易记录(或对账单)

打印区间要求:对账起止日期从您股票账户开户之日到现在为止。具体为:

1、尽可能选择单只股票交易记录,如果实在做不到,则选择全部股票的。

2、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在每页盖章(不要挡到数据);

3、内容必须写明对账起止时间、姓名、账号,以及每笔交易的成交时间、股数、价格、金额、交易后持股余量;

4、如有两个账户转入转出该股票的情况,两个账户的交易记录都要提供;

5、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分开打印;

6、用标准A4纸单面打印。

二、证券账户证明材料

该份材料是为了证明交易记录或对账单上的账号与身份证号码之间的关联还有证明开户日期,比较常见的形式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具体要求:

1、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2、内容必须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账号、开户日期(与交易记录或对账单中的至少一个账号一致)。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俞强律师提供“合同纠纷  破产清算  股权转让  金融证券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俞强律师,俞强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俞强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7612173508 微信号,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俞强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浦东新区律师 | 浦东新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俞强律师主页,您是第184014位访客